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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因,生物,植物,不同,存在

提問: 為什么每個人的指紋不一樣? 問題補充: 医师解答: “指紋”(fingerprint)作為鑒定起源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犯罪學和法醫學。人的指紋由于生物學上的原因,存在個體的差異。這種差異表現在人身上,體現為指紋具有唯一性的特點,即每個人的指紋(三種基本模式,拱形、環形、和螺紋形)是不一樣的,是有特征的。這種特征并不隨時間環境的變化而改變,因此,廣泛應用于罪犯的識別,特殊證件的制作等。 分子生物學告訴我們,人的基因存在共性,即不同生物種群有其特定的DNA組成,同時個體之間存在差異,這種差異在本質上表現為基因的不同,即DNA組成序列的差異。目前DNA分析技術的日益成熟,用DNA鑒別來判斷不同人之間的血緣關系應用已十分廣泛,如親子鑒定,尸體身份鑒別,生物種類判別等。其本質的判別同指紋完全一致,不過由于DNA數目的巨大,相同基因序列數目遠比不同基因序列的數目大的多,而且作為生物基本組成的基因,由于其穩定性不可能性有很大的差異。因此其判別選擇的對象十分重要,應選擇特定的變異性相對較大的DNA片斷分析,作為特征性的指紋圖譜,實際上是在某個點上判別,這個點的判斷不影響整體性。在應用于中藥的指紋圖譜方面,DNA可以作為種屬的鑒別,不同植物之間存在的差異性相對較大,鑒別真假較容易,但動物藥相對較難,礦物藥則不行。其次,可應用于同種植物間,也就是對不同生物隔離的相同類型植物的鑒別,即產地。不過這二種鑒別是對生物學屬性的鑒別,雖不受外界過多的干擾,但植物藥的次級代謝產物(多為藥用部分),更易受環境的影響,二者之間存在不確定因素。因此,我認為DNA作為指紋圖譜可應用于種類的鑒別,但植物類別多,研究不夠深入。研發成本非常高,在實際的應用方面有相當的距離。不過從長遠看,保護我國中藥資源,建立基因庫,則有其特殊的作用。 在中藥的分析和研究的過程中發現,植物藥是多種化學成分的混合體,其藥效不是單一的組份能說明的,是多種活性組份共同起作用的,因此單一活性組份的測定和評價不能說明中藥質量的好壞,而且目前很多檢測的指標成分不具唯一性,將西藥檢測的理念完全應用于中藥存在以偏蓋全,割離整體作用的問題。因此將指紋這一概念引入中藥分析,將某一方面有特征性的某種分析來表征中藥成分的特性。在這里,指紋這一內涵已發生變化,它不象犯罪學中的指紋強調的個體的“絕對唯一性”,也不是DNA指紋中那種內在的遺傳學的特性(它即可以是個體之間的“絕對唯一性”,也可以是種群之間的“唯一性”),而是用一定的方法(如HPLC,GC,TLC,HPLC-MS,GC-MS,FTIR,X-ray,UV等),對特定的對象(如中藥材,提取物,飲片,注射液等),包括其過程,得到的有特征性的相對穩定的圖譜,其可以作為鑒別和質量控制的參照依據。由于中藥材的化學成分多是次級代謝產物,易受到產地的環境,氣候,耕作等各種因素的影響,不定因素很多,得到有代表性通用的指紋譜實在不易。同時,對相同的對象,采用不同的方法可以得到不同的指紋譜,不能偏廢,因為各個方法都有其局限性,只是在實際中某種方法可能更實用,代表性相對強些。 總之,我認為在中藥范圍內,指紋的內涵還需大家共同探討,其代表性的圖譜(圖象)應根據具體對象而定,嚴格的量化是不切實際的,如何模糊識別才是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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